曲阜师范大学是全国首批招收研究生高校、山东省重点大学、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高校。现拥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生态学、统计学、控制科学与工程等11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教育博士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哲学、理论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史、世界史、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生态学、统计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等25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官网:https://yjs.qfnu.edu.cn。
一、曲阜师范大学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简介
1955年,曲阜师范大学创建于济南,始称山东师范专科学校。1956年5月,改称曲阜师范学院,同年9月迁址曲阜。1981年,经批准成为全国首批招收研究生的高校;1982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85年11月,学校更名为曲阜师范大学。200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有计划地拓展研究生教育布局。现拥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生态学、统计学、控制科学与工程等11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教育博士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9年作为全国首批21个试点单位招收了汉语国际教育博士,博士授权学科数量居全国并列98-100位,省属师范大学第7位;拥有哲学、理论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史、世界史、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生态学、统计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等25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图书馆学等1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和金融硕士、应用统计、教育、体育、汉语国际教育、应用心理、翻译、文物与博物馆、电子信息、材料化工、能源动力、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艺术等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目前,学校的研究生教育已经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在学研究生5200余人。
学校高度重视学科建设。目前有ESI世界前1%学科5个:数学、工程学、化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山东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6个:工程学、数学、中国史、化学、物理学;培育建设一流学科1个:中国语言文学。17个学科入选软科2020"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其中教育学学科位居全国前10%。在山东省"高水大学、高水平学科"建设中,学校入选山东省"强特色"建设高校,4个学科入山东省选高水平学科,其中教育学为"高峰学科",体育学、中国史、数学为"优势特色学科"。
学校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强化教育管理及各环节的监督和评估,全力提高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根据教育部等三部委《关于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全面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校字[2015]81号)《关于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意见》(曲师大校字[校字[2018]62号)等一系列文件,构建起新时期研究生教育管理与赴的一整套新的制度。全面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深化开展课程改革,优化研究生课程体系,政治理论课程实行专题化教学,使教学内容更加注重与理论和政策的发展相衔接;英语教学则注重应用能力的培养,并按不同学科门类实行分类教学;选修课则充分发挥儒学圣地的优势,聘请儒学研究领域的专家开设论语艺术鉴赏等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落实实践教学课程的比例,2016年,我校被增列为教育部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单位。制定了《关于印发<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的通知》(校字[2018]63号)、《研究生组会暂行办法》(校办字[2019]27号),全面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全面管理;制定了《曲阜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及考核办法》等文件,全面规范和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环节,2016年,由我校申报、曲阜师范大学附属中小学成功获批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制定了《关于加强研究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校办字[2017]16号),在全体研究生中开展了"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制定了《曲阜师范大学学位论文检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处理办法》(曲师大校字[2016]22号)《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加大了对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力度,并坚持严格的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制度。出台了《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实施办法》等文件,全面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实施与落实,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获批数量居山东省省属高校前列;设立"研究生学术论坛"、"研究生学位论文创新资助基金"、"圣地英才奖"等各类奖励基金,激励研究生成长、成才。2015年开始实施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通过开展校级优秀学位论文、研究生科技创新成果奖、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等奖项评选,以及进行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专业学位课程案例库建设,举行教育硕士微格教学比赛等一系列活动,推进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坚持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教育中的第一责任人制度,出台《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校字[2019]49号),全面提出了研究生导师的三大素质和七项任务;落实教育部去"五唯"要求,修订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将代表作制、立德树人职责纳入遴选与考核内容,编制《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手册》,召开研究生导师培训大会,建立起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指导资格分离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管理体制机制。
二、研究生处岗位职责
研究生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规章制度;开展学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实施;全面促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
2.组织重点学科建设规划方案与发展目标的制定,组织协调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的考核、评估等工作。
3.协调学校学位点的申报、建设和评估等工作。
4.开展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学位申报、授予等工作。
5.制订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组织有关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
6.制定和实施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及各有关教学管理文件;组织、协调研究生的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组织对研究生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和评估。
7.组织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培训和考核工作。
8.按照上级和学校党委要求,协同党委组织部和各培养单位开展研究生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活动;制定研究生教育与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和实施全校研究生的思想教育活动。
9.制定研究生学术活动、日常行为、思想品德考核以及违纪处理等规章制度和奖惩办法,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督办;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开设心理咨询室,做好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
10.建立和指导学校研究生会工作,组织研究生开展学术活动、文体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活动;指导《曲园研究生》的编辑工作。
11.协同招生就业处和各培养单位做好研究生就业政策宣传、指导、咨询和就业相关的各项工作。
12.协同保卫处和各培养单位做好研究生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案、安全教育和稳定工作。
13.组织实施全校研究生困难补助、助学贷款、特困生资助和研究生"三助"工作,以及研究生的人身平安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工作。
14.实施研究生宿舍管理,做好宿舍文化建设。
15.完成上级和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处处长岗位职责
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相关文件,树立为广大研究生师生服务的思想,全面落实上级和学校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政策,保证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
1.按照上级和学校要求,主持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制度建设。
2.按照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安排,主持制定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并负责实施;主持制定和实施单位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并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
3.主持重点学科与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建设等工作。
4.主持研究生的招生和就业工作。
5.主持研究研究生的培养工作,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加强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的督导工作,保证研究生培养工作顺利实施。
6.主持开展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工作。
7.完成上级和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副处长岗位职责
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工作方针政策,协助处长,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负责制定和完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实施学校学科与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建设与验收方案,做好学位、学科建设相关工作。
3.负责落实研究生招生的各项政策,协调做好研究生招生的具体工作;负责全校研究生就业的教育和就业信息收集发布工作,协调做好研究生的就业工作。
4.负责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实施,做好研究生教学过程的管理;负责组织开展研究生思想教育活动,并指导和推动各学院的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校研究生学生会开展工作,组织以学术活动为中心的课外科技、文化活动;负责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和研究生各类违纪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理。
5.负责落实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各项规定,为导师的研究生培养工作做好服务。
6.负责做好全校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的评定、审核与发放工作。
7.负责研究生宿舍管理并做好研究生宿舍文化建设。
8.完成上级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1.按照统一安排和部署,具体执行上级和学校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政策及工作要求的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和社会需求,制订、上报、落实学校的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计划。
3.做好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简章组修订、编制,按要求上传并公布。
4.做好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答疑等工作。
5.做好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等工作。
6.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做好研究生入学考试统考科目试题的领取、保管、编号以及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印刷、分装、评卷和保密工作。
7.做好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点的报名确认、考场安排、监考培训、考试进程控制等各项考务工作。
8.做好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阅卷、复试、体检、调剂、录取、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
9.做好对入学新生的思想政治、专业和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处理招生中的遗留问题,作必要的解释。
10.做好研究生招生的研究工作。
11.完成上级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和宣传国家与上级有关学位与学科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做好学位和学科建设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将学位与学科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2.做好重点学科与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建设和服务等工作。
3.做好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学科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做好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等工作,建立导师业务档案。
5.做好研究生论文校外盲评等工作。
6.做好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和评选工作,做好研究生科技创新成果奖的推荐和评选工作。
7.做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申报、评选和验收工作。
8.做好学位与学科建设相关的调查研究工作
9.做好研究生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完成上级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研究生培养相关制度文件的制(修)定工作,将研究生培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2.做好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的制(编)定工作;做好研究生教材建设工作。
3.做好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公共课教学安排、督促检查和考试等工作。
4.做好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专业课的教学质量评估和检查的工作。
5.做好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做好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完善、维护工作。
6.做好全日制研究生论文开题、论文检测、中期检查和答辩等相关工作。
7.做好研究生培养的研究工作,提高教学管理和教学水平。
8.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措施的制定和完善,将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9.做好研究生形势任务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相关工作,组织研究生开展学术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
10.指导研究生会、研究生记者团开展工作,发挥研究生会以及研究生骨干在促进研究生全面成才中的作用。
11.做好研究生的评优、评奖工作,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规划研究生勤工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做好研究生的困难帮助和助贷学金的工作。
12.做好新生的入学政审、重大违纪学生的处理,指导研究生中期考核思想小结,指导学院进行毕业教育、思想品德鉴定等工作。
13.做好统一安排研究生就业工作进程,密切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和合作,提供信息,拓展就业市场,对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指导。
14.完成上级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业学位(MPA教育中心)办公室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和宣传国家与上级有关专业学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做好专业学位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将专业学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2.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咨询、迎新注册、入学教育、毕业资格审查等学籍建立、整理、归档工作。
3.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的制(编)定工作;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材建设工作。
4.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安排、督促检查和考试等工作。
5.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6.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论文检测、中期检查和答辩等相关工作。
7.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的生活,并组织协调教学实习。
8.做好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短期培训班的管理;做好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工作。
9.开展研究生培养的研究工作,提高教学管理和教学水平。
10.完成上级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研究生团工委)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和宣传国家与上级有关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将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2.指导各培养单位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指导各培养单位做好研究生日常管理和安全稳定工作。
4.组织开展研究生奖助学金和各类评优工作。
5.组织开展研究生暑期学校、学术论坛、学术竞赛等学术科技创新活动。
6.组织和指导全校研究生开展社会实践及文体活动。
7.组织开展研究生"助管、助教、助研"工作。
8.做好研究生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9.协同学校团委指导校研究生会开展工作。
10.会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研究生学籍的规范管理。
11.做好研究生宿舍的管理及宿舍文化建设工作。
12.完成上级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日照校区研究生综合管理办公室
1.认真学习、贯彻和宣传国家与上级有关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将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2.按照研究生处工作部署和要求,统筹协调研究生处在日照校区各项具体工作。
3.做好日照校区研究生招生的具体工作。
4.做好日照校区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具体工作。
5.做好日照校区研究生教育管理和研究生党团等相关具体工作。
6.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研究生宿舍的管理工作。
Copyright 2024 陕西星枫科技有限公司 陕ICP备18012436号 陕公网安备61011202000767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80号 EMAIL:1061941020@qq.com
ICP经营许可证:陕B2-20240222 人力资源证: 陕人服证字[2022]第0106003123号
Powered by PHPYun.